错误的“自己人”任命,代价可能是矿山全线停摆——请高度重视《南非矿业健康与安全法案》第2A节的法定任命责任。
在南非矿业运营中,法定责任任命不仅是法律合规的基础,更关乎矿山能否持续运转。《南非矿业健康与安全法案》第29号(1996年)是南非矿业领域最核心的法律之一,对雇主、经理、高管以及各类关键岗位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。
其中,第2A节明确要求:
“每一位Chief Executive Officer(首席执行官)必须采取合理措施,确保其矿山在本法项下的义务得以落实。即使委托他人承担部分职责,雇主的法定义务依然存在,不能通过转让来回避。”
谁是“法定任命人”?他们必须承担哪些责任?
在南非矿业法下,法定任命人主要包括以下岗位:
• 第2A节任命人(通常为CEO):对整个矿山的健康、安全与法律合规负责,是矿山运营的最高法定责任人;
• 第3节Manager(矿山法定经理):负责矿山的日常运营与健康安全管理,必须具备矿业管理资历;
• 第4、7、2.6.1等技术管理人员:对应设备、通风、爆破、运输等专业领域的法律任命。
所有这些人员必须具备足够的技术能力、实践经验与合规知识,并在DMRE(矿产资源与能源部)备案。被任命后,他们需每日对矿山健康与安全状况承担法律后果,严重失职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。
中国矿业投资者常见的三个重大误区:
1. 只用“自己人”,忽视资质要求
很多中资老板倾向任命自己信任的“熟人”或亲信,却不了解南非法律对法定岗位资质的强制要求。
2. 被任命人不了解责任重大性
“自己人”通常缺乏对MHSA(《矿业健康与安全法案》)的理解,甚至不清楚签署的任命文件意味着什么,直到发生事故后才意识到责任之重。
3. 出事后内部推诿,停产时间远超预期
一旦DMRE调查或现场事故发生,因任命不合规、管理体系不健全导致的停工、审查、罚款和恢复程序,往往将原本几天的复产拖延至数月,直接损失可能以百万兰特计。
专业建议(由Peakpoint矿业顾问团队提供):
如在南非投资或运营矿山,请务必遵循以下基本合规原则:
• 所有法定任命人必须具备相关学历与矿山现场管理经验;
• 应由专业顾问审核任命结构、岗位职责与法律责任文件;
• 任命人选需接受南非MHSA法案相关培训并定期复审职责履行情况;
• 企业应建立与DMRE的长期沟通机制,确保备案、报送、检查等流程合规无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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